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民事法律

经济法律

刑事行政法律

涉外法律

公司专项法律

其他非讼法律

离婚争议案件中 如何处理夫妻共有的寿险保单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6-08-13 浏览:0
导读:就在前几天,英国对冲基金经理克里斯·霍恩(Chris Hohn)与前妻杰米·库珀霍恩(Jamie Cooper-Hohn)离婚,这本来是件挺平常的事。可是,杰米并不满意克里斯所分的25%财产,毕竟她前夫是个土豪,拥有财产高达
就在前几天,英国对冲基金经理克里斯·霍恩(Chris Hohn)与前妻杰米·库珀霍恩(Jamie Cooper-Hohn)离婚,这本来是件挺平常的事。可是,杰米并不满意克里斯所分的25%财产,毕竟她前夫是个土豪,拥有财产高达...   就在前几天,英国对冲基金经理克里斯·霍恩(Chris Hohn)与前妻杰米·库珀霍恩(Jamie Cooper-Hohn)离婚,这本来是件挺平常的事。可是,杰米并不满意克里斯所分的25%财产,毕竟她前夫是个“土豪”,拥有财产高达7亿英镑(约合人民币67亿元),于是,杰米把克里斯告上了法院。   最后法院判给女方接近一半的财产,高达3.37亿英镑(约32.6亿元人民币),不小心成为英国历史上最贵的一起离婚案件。   咱们再回头看看国内的新闻,一女子得了乳腺癌,保险公司理赔50多万元,不料丈夫变心,要求离婚并分割保险财产,不过法院并没把保险理赔款分割给负心男,因为这份保险并不属于共同财产。   那么问题来了,夫妻离婚后,同样是财产的保险单该如何处理?   北京律师李纪丹告诉DM理财,因为寿险保单牵扯到投保人、受益人和被保险人三方,而三者可能不相同,并且涉及时间较长,所以在离婚争议案件中,关于寿险保单的分割情况较为复杂。而财产保险属于消费型,相对简单。   查阅《保险法》得知,如果保险费是用夫妻共同财产缴纳的,人寿保险的保单现金价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保险费是用夫妻个人财产缴纳的,保单现金价值(又称“解约现金价值”或“退保价值”)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候不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如何判定一份保单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平安保险理财师王青告诉DM理财,可以查看扣款来源就很容易判断,如果不能证明是婚前财产交的,就要分割。   了解到,要处理保单,首先要确定财产分割的时点和保险利益发生的时点,比如婚前一方购买的保险,受益人也为本人的话,在婚姻存续期间所享受保险利益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离婚时做财产分割,保险利益则应归属于受益人。若婚前就保单有财产公证的话,则按照约定执行。   夫妻共有的保险该如何分?这个问题确实困扰着许多人,DM理财总结了最为常见的2种处理方法。   方法1:分割现金价值,夫妻各分50%   办理退保,即提前解除与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关系,在退保成功后,保险公司会返还保单的现金价值,双方每人分得50%。但是退保时,保险公司会扣除一部分费用,特别是投保时间很短的长期保险,退保返还的现金价值未必有缴纳的保费多,对于夫妻双方都有损失。   此方法虽简单,但不提倡,因为年龄变大等原因,退保后再各自投保,要想获得相同的保障额度可能要付出高10%-20%,甚至更高的保费。   方法2:变更投保人,把保单转让给被保险人   人身保险是对特定人的身体、寿命进行投保,具有人身依附性,即便是离婚后,只要正常缴费,保单依然生效,而保单的保险金权益也归保险人所有。   DM理财了解到,各家保险公司都有保单变更服务,可根据家庭和保险的具体情况,通过进行投保人、被保险人以及受益人的变更来延续保障。   但是最为划算的方式,则是更换投保人,把保单转给被保险人。但转让后,拥有保单的一方应该将保险现金价值的50%支付给另一方。   至于受益人,如果尚未指定,离婚后,夫妻之间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关系就自动解除。而如果受益人被指定了,也可以进行更改。   小知识:   财产权,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讲,指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即所有权。财产主要分两类:不动产和动产,不动产是指土地及任何依附于土地上的物,除此之外的为动产。保单即属于动产类。保单项下的财产权有包括保单已缴纳的保费和保单所载明的保险金。   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保单所载明的受益人对保险金的权利是预期的、不确定的,保险金能否成为受益人的既得权益,取决于保单是否持续有效或受益人是否变更等各种因素,因此,夫妻离异时,部分预期利益不能划分为夫妻共有财产。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就上大律师网,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5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