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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承租人对所租房子做的装修装饰怎么处理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6-09-01 浏览:0
导读:承租人对自己租赁的房屋进行了一部分的装修装饰,以使改善自己的居住条件,但是如果到期解除了,那么承租人对所租房子做的装修装饰怎么处理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1、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
承租人对自己租赁的房屋进行了一部分的装修装饰,以使改善自己的居住条件,但是如果到期解除了,那么承租人对所租房子做的装修装饰怎么处理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1、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2、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2)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无权要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3)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4、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无权要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5、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6、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扩建,但双方对扩建费用的处理没有约定的,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出租人负担;未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双方按照过错分担。看完还有疑问?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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