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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失效和承诺延迟有哪些情况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6-09-09 浏览:0
导读:承诺时效是什么意思?承诺延迟又是什么含义?律师小编针对这个问题,整理了有关承诺失效和承诺延迟的相关,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承诺的失效,是指承诺的法律效力归于消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的,就失去效力:
承诺时效是什么意思?承诺延迟又是什么含义?律师小编针对这个问题,整理了有关承诺失效和承诺延迟的相关,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承诺的失效,是指承诺的法律效力归于消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的,就失去效力:(1)承诺被撤回;(2)迟到的承诺;(3)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变更,遭到要约人反对的,该承诺失去效力。承诺的延迟指受要约人作出的承诺超过承诺期限到达要约人。迟延的承诺不发生承诺效力。承诺出现迟延有两种情况:一是超过要约规定的承诺期限作出,因而出现了迟延,二是在要约规定的承诺期限内作出,但由于邮政等其他原因,没有及时到达要约人。在第一种情况下,由于承诺本应在承诺期限内作出,超过有效的承诺期限,要约已经失效,对于失效的要约发出承诺,不能发生承诺的效力,应视为新要约。对于第二种情况,受要约人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发出承诺通知,依通常情形可于有效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而迟到的。对这样的承诺,如果要约人不愿意接受,即负有对承诺人发迟到通知的义务。要约人及时发出迟到通知后,该迟到的承诺不生效力、合同不成立。如果要约人怠于发迟到通知,则该迟到的承诺视为未迟到的承诺,具有承诺的效力,合同成立。看完还有疑问?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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