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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撞上棉籽包 肇事逃逸赔偿16万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6-09-09 浏览:0
导读:一手晚上带人行驶中,撞上公路旁卸载的棉籽包摔倒,又被一辆驶来的当场碾轧死亡,肇事出租车随即驶离现一手晚上带人行驶中,撞上公路旁卸载的棉籽包摔倒,又被一辆驶来的当场碾轧死亡,肇事出租车随即驶离现场。这起因
一手晚上带人行驶中,撞上公路旁卸载的棉籽包摔倒,又被一辆驶来的当场碾轧死亡,肇事出租车随即驶离现   一手晚上带人行驶中,撞上公路旁卸载的棉籽包摔倒,又被一辆驶来的当场碾轧死亡,肇事出租车随即驶离现场。这起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近日在阜阳中院调解结案,肇事车主及司机赔偿受害人各项计16万元。   2005年3月6日晚9时许,在阜阳至太和的公路上发生一起连环撞车事故。当晚阜阳市颍泉区闻集镇农民孙义,在公路边上将卸载的棉籽进行打包。受害人陈某骑两轮摩托车带一人行驶至此撞上棉籽包,致摩托翻倒,陈某及乘车人被摔倒在公路上。后被郭某的出租车与陈某倒在公路上的摩托车相撞,并将陈某当场碾轧致死。   事发后,郭某驾车驶离现场,后被收费站交警阻截。案经交警部门认定,郭某应承担事故,受害人陈某及卸载人孙义承担次要责任。因该出租车属车主郭云所有,且挂告在阜阳一出租有限公司,因此受害人陈某的妻女父母四人,共同提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请求被告郭云、郭某、出租公司及孙义共同赔偿各项损失24.8万余元。   阜阳中院日前对该案庭审后,依法主持调解,原、被告当庭达成协议,由被告方郭云、郭某一次性赔偿四原告因陈某死亡赔偿金计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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