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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报进口的不锈中厚板产品加征特别关税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6-10-11 浏览:0
导读:发布部门: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2年第2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截止2002年9月9日,实施钢铁产品临时保障措施项下的不锈中厚板(税号:729200)进口数量已经达到该类产品的配额总量。根据中华
发布部门: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2年第2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截止2002年9月9日,实施钢铁产品临时保障措施项下的不锈中厚板(税号:729200)进口数量已经达到该类产品的配额总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告2002年第30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2年第9号的规定,自2002年9月20日起,对申报进口的该类产品加征7%的特别关税。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二00二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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