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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首批农房抵押贷款发放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7-07-26 浏览:0
导读: 【天津抵押房屋贷款】绍兴首批农房抵押贷款发放 “我们的住房可当贷款抵押物了,一次贷了30万元!”近日,诸暨市草塔镇莼塘东村村民赵建国成为我市首批通过农房抵押拿到贷款的农民之一。与赵建国一样拿到贷款的还有同

【天津抵押房屋贷款】绍兴首批农房抵押贷款发放

“我们的住房可当贷款抵押物了,一次贷了30万元!”近日,诸暨市草塔镇莼塘东村村民赵建国成为我市首批通过农房抵押拿到贷款的农民之一。与赵建国一样拿到贷款的还有同镇其他9户村民,他们共获贷款220万元。

记者了解到,2010年,诸暨市在草塔镇试点农民住房抵押贷款,该贷款无需担保、利率优惠,得到了农民的认可。农户申请办理农房抵押贷款时有一个必要条件,就是提供农房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使用权证。

“此前,市区商品房能办理抵押贷款,但农村的房子因建造在集体土地上而无法抵押,导致农村房屋资源沉淀,无法盘活。”市住房建设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明晰农村房屋产权并进行登记,是探索农房抵押贷款的前提和基础,2010年,我市农村房屋登记试点工作在全市展开。

据介绍,在县(市)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牵头部门与试点镇党委政府和村级组织密切配合下,到2010年底,全市各地农房登记试点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绍兴县兰亭镇谢家坞试点村有土地证的232户农户中,已发产权证83户;诸暨市草塔镇上下文试点村有土地证388户,发证315户;嵊州市长乐镇上南庄试点村有土地证121户,发证47户;新昌县大市聚镇姚卜丁试点村有土地证180户,发证129户。诸暨市在农村房屋登记试点工作顺利推进的基础上,率先开展了农民住房抵押贷款的试点工作。

市住房建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农村房屋登记是一项政策性强、操作复杂的工作,将循序渐进稳妥推进,用5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农房登记工作。2011年,各县(市、区)在试点村的基础上,还将分别在1~2个镇推开农村房屋登记工作。今后,有关部门将会开设专门的服务窗口,农民能随时进行农村房屋登记,领取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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