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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时间的核定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7-12-12 浏览:0
导读: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按下列原因确定: 1、 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与《失业保险条例》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 2、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

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按下列原因确定:

1、 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与《失业保险条例》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

2、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3、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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