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民事法律

经济法律

刑事行政法律

涉外法律

公司专项法律

其他非讼法律

分居八年未尽义务而离婚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20-05-04 浏览:0
导读: 八年未尽义务而因感情不和常年分居,丈夫又长期在外打工多年无音讯,4月29日,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判决准许李某与高某离婚,结束了这段有名无实的婚姻。1975年5月,李某与高某按农村习俗举办了婚礼。婚后初期,小两

八年未尽义务而

因感情不和常年分居,丈夫又长期在外打工多年无音讯,4月29日,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判决准许李某与高某离婚,结束了这段有名无实的婚姻。

1975年5月,李某与高某按农村习俗举办了婚礼。婚后初期,小两口还算甜蜜,次年生育了一子。然好景不长,由于两人性格迥异,争吵成了家常便饭。1999年,李某与高某发生争吵后,负气离家出走再也没回来。2002年,儿子又遭遇车祸丧生,更让这段婚姻蒙上阴影。为了结束已走向死胡同的婚姻,李某于2007年年底向法院提起离婚之诉。因高某长期在外,居所不定,法院向高某公告了传票等诉讼文书。

4月29日,高某出庭应诉,表示愿意离婚,但要李某贴补其八年找寻李某所受的经济损失。

法院认为,原、被告的始于《婚姻登记条例》实施之前,属合法的婚姻关系。夫妻感情应当建立在互尊互爱、互谅互让的基础上,然原、被告双方为家庭生活琐事发生争执导致分居生活达8年之久,互不尽夫妻义务,可以认定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故原告的离婚诉请,于法有据。被告要求原告补偿其经济损失,因未能提供相关证据证实,不予支持。

成冬梅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就上大律师网,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5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