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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二手房合同签订能反悔吗?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20-12-03 浏览:0
导读:如今的二手房市场在市面上相对于新开发的房地产,算是性价比较高的存在,因为二手房的价格普遍比新房低且实用性很高。那么二手房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二手房合同签订能反悔吗?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二手房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二手房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二手房合同签订能反悔吗?

  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这里主要是搞清当事人的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

  标的物。

  此处应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设备等情况;同时还要写明房屋产权归属,房屋转卖是否有约束条件;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权利瑕疵;是否有私搭乱建部分;房屋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交费状况;房屋相关文书资料的移交过程。

  价款及付款方式。

  此处应写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按揭贷款、定金、尾款等。

  付款过户。

  明确操作方式,违约责任,约定偿付时间。合同中应加入“买方在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卖方在实际交房之日起)几日内向卖方(买方)支付违约金”的条款,以确保合同条款的最终落实。

  补充协议。

  将合同中对双方的意思表示写明,以减少后续阶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与麻烦。

  解决争议的方式。

  这里主要约定解决争议是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所签订定金协议需要三方签字,中介公司盖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二手房合同签订能反悔吗?

二手房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二手房合同签订能反悔吗?

  一、买方因缺少支付房款能力而对房屋买卖合同反悔。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因买方经济状况恶化或缺少后续支付房款能力而无法支付合同约定房款,导致违约。

  律师观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于买方经济能力关系而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构成合同违约,这应当对卖方承担违约责任。所以,买方在签订合同前,首先要对购买房屋的品质和环境做认真的考察;其次,一定要仔细考虑自己的房款来源以及后续支付能力,防止陷入因为一时冲动而购房,导致违约的尴尬境地。如果确实履行不能,要勇于承担违约责任,尽快解除房屋买卖合同,防止陷入债务泥潭而无法自拔。

  二、以卖方房屋质量瑕疵为由,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二手房不同于预售商品房,一般已使用一定年限,并存在装修、装饰等现状,所以,或多或少会存在一些质量瑕疵。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售房时故意隐瞒房屋质量瑕疵或者房屋存在违章搭建等情况,就可能导致买卖纠纷产生。

  律师观点:房屋买卖合同的卖方应就买卖标的物向买方承担质量瑕疵担保责任。但由于二手房一般已使用一定年限,并存在装修、装饰等现状,买方对房屋的瑕疵状况也应有理性的判断。因此,对于卖方故意隐瞒房屋质量瑕疵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对于卖方已如实告知瑕疵或买方已明知瑕疵的,则卖方不承担责任。

  三、房屋过户前或者过户中交易被限制,导致买方权利不能实现,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

  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到买方拿到房屋产权证期间,如果卖方故意隐瞒房屋已被法院查封的事实,或者在过户手续办理过程中,因卖方原因导致房屋买卖交易无法继续履行下去,即使买方已经缴付了首期款并实际入住,只要房屋尚未完成过户登记,买方利益就无法受到法律保护。

  四、因贷款政策变化原因导致买方无法买房。

  二手房市场贷款政策先是银行提高贷款首付额,提高贷款利率,后是严格限制第二套房屋买卖贷款等,由于政策变化导致买方贷款申请没有通过,从而构成合同违约。

二手房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二手房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二手房合同签订能反悔吗?

  二手房买卖合同

  出卖人(以下简称bai甲方)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或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或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人(以下简称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中介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中介房屋买卖合同:

  一、经丙方介绍,甲方自愿将本条第二款所列房屋出售给乙方,甲方已将房屋状况充分告知乙方,乙方对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及附属设施、装潢情况已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屋。

  甲方出售房屋的情况:

  (一)房屋坐落___,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产权性质___,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二)附属设施、装潢情况_____________。

  二、甲、乙双方约定上述房屋成交价款为人民币____元(大写__),附属设施、装潢价款___元(大写 ____),总计____元(大写____)。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支付给甲方定金____元(大写____),由丙方代为保管。

  三、付款方式、期限及房屋交付:

  (一)乙方按下列第___种方式付款。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日内,乙方将上述房款付清,交付给____方,购房定金在付款时冲抵房款,如房款交付给丙方,丙方应在____将房款转交给甲方。

  2、乙方在到市房地产交易所交纳税费当日将房款付清给甲方,购房定金在付款时冲抵房款。

  (二)甲方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1、在乙方房款付清之日交付。

  2、______。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之前发生的该房屋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讯费及其它有关费用,由甲方缴纳。

  四、房屋建筑面积以市房管部门按现行的房屋测量规范测量的为准,如与原产权证记载面积不一致,甲、乙两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套计件,房价款不变,互不退补。

  2、_______。

  五、甲方应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无产权纠纷,符合房屋转让条件。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该房屋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房屋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

  如甲方出售房屋为房改房的,应由甲方办理完毕房改房上市交易审批手续。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定之日向乙方或丙方提供房屋交易所需资料,协助办理上述房屋的交易、权属登记手续。

  六、丙方应提供良好的中介服务。丙方应将其所知道的出售房屋状况向乙方作充分说明;同时应将办理房产交易、权属登记所需资料、程序以及应缴纳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交易综合服务费和其它有关费用的种类和标准充分告知甲、乙两方。

  七、本中介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应向市房管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的交易、权属登记手续,上述房屋在办理交易、权属登记手续所发生的税、费,甲、乙双方约定由____方承担,如无约定,按国家规定由各自承担。

  办理登记后,三方约定市房管部门出具的收件收据由____方收执,并由___方凭此收据及相关证件领取房产证。如由丙方领证,丙方应当在____日内将房产证交给乙方。

  八、甲、乙两方应各自按上述房屋价款的____%支付给丙方中介服务费,各为___元。

  给付方式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

  九、中介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定后,乙方中途悔约的,应及时通知甲、丙两方,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的,应及时通知乙、丙两方,并应在悔约之日起____日内双倍返还购房定金给乙方。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两方中一方悔约的,违约方应承担双方的中介服务费,丙方有权在定金中优先收取。

  2、甲方未履行房屋权属状况的告知义务而导致乙方发生重大误解并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丙方如未将其所知道的房屋权属状况向乙方作充分说明的,承担连带责任。

  3、乙方未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未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由违约方给付对方该房屋总房款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逾期 ___日未付清房款或未交付房屋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四、房屋建筑面积以市房管部门按现行的房屋测量规范测量的为准,如与原产权证记载面积不一致,甲、乙两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套计件,房价款不变,互不退补。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应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无产权纠纷,符合房屋转让条件。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该房屋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房屋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

  如甲方出售房屋为房改房的,应由甲方办理完毕房改房上市交易审批手续。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定之日向乙方或丙方提供房屋交易所需资料,协助办理上述房屋的交易、权属登记手续。

  六、丙方应提供良好的中介服务。丙方应将其所知道的出售房屋状况向乙方作充分说明;同时应将办理房产交易、权属登记所需资料、程序以及应缴纳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交易综合服务费和其它有关费用的种类和标准充分告知甲、乙两方。

  七、本中介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应向市房管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的交易、权属登记手续,上述房屋在办理交易、权属登记手续所发生的税、费,甲、乙双方约定由_________方承担,如无约定,按国家规定由各自承担。

  办理登记后,三方约定市房管部门出具的收件收据由_____方收执,并由____方凭此收据及相关证件领取房产证。如由丙方领证,丙方应当在____日内将房产证交给乙方。

  八、甲、乙两方应各自按上述房屋价款的_____%支付给丙方中介服务费,各为_____元。

  给付方式和期限:_______________。

  九、中介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定后,乙方中途悔约的,应及时通知甲、丙两方,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的,应及时通知乙、丙两方,并应在悔约之日起____日内双倍返还购房定金给乙方。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两方中一方悔约的,违约方应承担双方的中介服务费,丙方有权在定金中优先收取。

  2、甲方未履行房屋权属状况的告知义务而导致乙方发生重大误解并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丙方如未将其所知道的房屋权属状况向乙方作充分说明的,承担连带责任。

  3、乙方未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未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由违约方给付对方该房屋总房款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逾期____日未付清房款或未交付房屋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甲、乙两方或一方未按期给付丙方中介服务费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中介服务费的___%给付丙方违约金。

  因甲乙两方其中一方的原因逾期未申请办理房屋交易、权属登记手续的,每逾期一日,由违约方给付对方总房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因丙方原因逾期未申请的,每逾期一日由丙方按中介服务费的百分之_____分别付给甲、乙两方。

  十、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合同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镇江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如手写项填写内容与印刷文字内容不一致,以手写项为优先。

  十二、丙方应保证甲、乙两方及上述房屋的其它权利人签名属实,如因签名不实引起纠纷的,由过错方与丙方共同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民事责任。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一份送交市房地产交易所。

  十四、本中介房屋买卖合同自三方签字订之日起生效。

  十五、当事人自行约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

  甲方配偶(签章):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年**月**日

  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机关(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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