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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赔偿标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20-12-21 浏览:0
导读: 如果因为交通事故等意外事故造成人员死亡,作为事故的责任方、赔偿义务人是需要对受害者家属依法进行赔偿的,赔偿项目包括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失费。那么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赔偿标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赔偿标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

  受害人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

  2)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赔偿标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

  由第一顺位继承人按照人数平均分配,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父母、子女、配偶。需要明确的是,交通事故致死,家属得到的赔偿不仅仅包括死亡赔偿金,其他赔偿还包括被扶养人生活费、家属处理丧事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而其他赔偿项目并不一定平分,比如被抚养人生活费,是专门理赔给未成年子女或者年满60周岁以上的父母的,有专属性。

  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多久到账?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赔偿标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

  1、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对拒绝或无力预付抢救医疗费用的,暂扣车辆不超过2个月,特殊情况需延长扣车期限的,经办案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可延长1个月。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3、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4、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在接到复议申请书后30日内做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5、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30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15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6、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可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有异议的,可在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在接到申请书后30日内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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