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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能否抵押贷款?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24-03-15 浏览:0
导读:宅基地使用权能否用于抵押贷款,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原则上不允许单独进行抵押贷款,但在特定条件下和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其上的房屋所有权可以作为抵押物进行贷款。

宅基地使用权能否抵押贷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明确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这表明,宅基地使用权本身不能直接用于抵押贷款

《担保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农民住房财产权(含宅基地使用权)可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进行抵押,且在符合国家和地方关于“三权分置”改革政策以及相关试点方案的前提下,部分城市已开始探索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业务。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四条、三十七条

3.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九条

4. 地方性法规如《某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或相关试点政策文件

宅基地使用权能否转让或买卖?

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土地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转让和买卖受到严格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宅基地使用权原则上是禁止自由买卖的,尤其是禁止城镇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和农民住宅。

这并不意味着宅基地使用权绝对不能转让。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有限度的流转。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如果村民因住房等原因确实需要转让宅基地使用权的,应当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内没有宅基地的农户转让,并需经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和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的通知中也明确了,要依法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经济组织分配收益权,审慎处理涉及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案件,严守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

宅基地使用权并非完全不可转让或买卖,但在实际操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相关规定及程序,且仅限于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流转。

虽然宅基地使用权本身不能直接用于向金融机构抵押贷款,但在特定城市和条件下,农民住房财产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抵押以获取贷款。具体操作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规定,确保抵押行为合法合规,同时保障农民的基本居住权益不受损害。建议在实际操作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了解详细的操作流程与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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