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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我弟涉嫌走私会怎么量刑?

    福建-厦门刑事诉讼人气( 回答(4)发表于:2021-04-07 14:07

    厦门我弟涉嫌走私会怎么量刑?

    4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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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 厦门 解答问题:5890条

      《刑法》第153条规定了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指的是违反海关法规,非法从事运输、携带、邮寄普通货物、物品,进出国(边)境,偷逃关税,情节严重的行为。<br>为什么说是普通货物、物品,因为毒品、武器、弹药、核材料、伪造的货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固态废物、液态废物、气态废物是被该罪排除在外的,这些物品的走私行为都是被《刑法》单独定罪的。比如有人走私文物,那么他就不会被判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而是被判犯走私文物罪。
      </p>

      <b>法律依据</b>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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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于 2021.04.07 14:54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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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 广元 解答问题:6346条

      走私行为共有通关走私、绕关走私、后续走私、间接走私、准走私等。<br>1、通关走私是指通过设立海关的进出口口岸,以隐蔽的方式逃避海关监管,偷运应税、禁止或限制货物物品进出境的行为。<br>2、绕关走私是指不经过国家开放的进出口岸和准许进出境的国境、孔道而非法携运应税、禁止和限制货物或物品进出境的行为。<br>3、后续走私是指未经海关许可,擅自销售保税货物或特定减免税货物进行牟利的行为。<br>4、间接走私是指违反海关法规,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行为,以及在内海、领海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或者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行为。<br>5、准走私是指直接向走私人收购走私货物、物品或者在内海、领海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的行为。
      </p>

      <b>法律依据</b>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百五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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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于 2021.04.07 15:20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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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 福州 解答问题:5254条

      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br><br>(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处罚。<br><br>(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br><br>(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五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br><br>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br><br>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br><br>根据《海关法》第八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走私行为:<br><br>(一)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br><br>(二)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缴纳应纳税款、交验有关许可证件,擅自将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及其他海关监管货物、物品、进境的境外运输工具,在境内销售的;<br><br>(三)有逃避海关监管,构成走私的其他行为的。<br><br>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海关没收走私货物、物品及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专门或者多次用于掩护走私的货物、物品,专门或者多次用于走私的运输工具,予以没收,藏匿走私货物、物品的特制设备,责令拆毁或者没收。<br><br>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p>

      <b>法律依据</b>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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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于 2021.04.07 16:10

    • 邵永飞–大律师网

      400-668-6166(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
      北京 解答问题:8条

      请说明具体情况,走私罪是一大类犯罪,走私不同的物品,罪名和量刑都不一样。而且走私多数为共同犯罪,不同的人起的作用不一样,主从犯量刑差异巨大。

      回复于 2021.04.07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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