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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老师没收学生手机不归还 现在哪怕不在那个学校上也不归还手机 还有就是根据情况了解到那个老师徇私收纳200费用 谎称学生没交练习册费 让老人二次补给 用老人忍让的心理多次利用 并且 学生犯错误 会用收费的方式当做惩罚 一次50到100不等并且在日常生活中体罚学生目前就这些情况

    河南-鹤壁法律顾问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1-07-18 21:14

    那个老师没收学生手机不归还 现在哪怕不在那个学校上也不归还手机 还有就是根据情况了解到那个老师徇私收纳200费用 谎称学生没交练习册费 让老人二次补给 用老人忍让的心理多次利用 并且 学生犯错误 会用收费的方式当做惩罚 一次50到100不等并且在日常生活中体罚学生目前就这些情况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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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 鹤壁 解答问题:6018条

      手机是学生的合法财产,学生对于该手机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但是老师没收的行为是否违法,可以区分以下情况:
      1、教师没收手机后直接交与学生家长
      在该种情况下,教师是基于对于学生的管理进行的行为,没收手机虽然短暂让所有权人失去了对于所有物的占有和处分,但由于教师将其交与了所有权人的父母,因此也不认为其实际侵犯了所有权人的所有权,因此没收后交与其家长的行为,并不违法。
      2、教师没收手机后保证在一定期限内归还
      这是最常见的手段,一般来说都是说考试后归还,但如果说归还时限过长,或所有权人坚持不同意,而教师依然占有手机,便可能会构成侵犯所有权人的占有和处分的权利。
      3、教师没收手机后便不予归还
      若发生此种情况,则教师的行为已经实际侵犯了所有权人的占有和处分的权利,教师拒不交还的话,所有权人可以通过法律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是因为看中你的手机而进行的强行没收则违反了国家的三部法律,分别是:《物权法》、《教育法》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情节严重者算是侵犯当事人的隐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三十四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七十五条 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第一百一十七条 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

      回复于 2021.07.19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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