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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8期

善意取得

更新时间:2022/8/9  共30篇文章  已被阅读2.5千次
导读: 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指无权处分人将动产或不动产处分给他人,善意受让人依法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或其他物权。由此可见,善意取得制度是一种非传统物权变动下获得所有权的制度,适用与动产、不动产、其他担保物权。善意取得制度在生活里常见,但大家对这个法律概念却不熟悉,为了帮助大家能够搞清概念,解决善意取得制度引发纠纷。下面,就由大律师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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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第106条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在合同纠纷、物权纠纷、侵权纠纷以及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等类型的纠纷中,会涉及到“善意取得”的问题。那么,善意取得制度是什么?具有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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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无权处分的情况下,若受让方属于善意的第三人,那么此时可以主张自己属于善意取得,从而不返还物品给对方。不过此时,需要看是否构成善意取得的条件。那么,法律中规定的善意取得构成条件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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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以远远低于市场价格的出售价格从无权处分人处取得酒类销售柜台是否构成善意取得?这是本案的争议焦点,也是善意取得制度中常见的问题。善意取得制度是一种非物权变动下的获得所有权的制度,下面,就由小编以案例的方式向您介绍。[阅读全文]
编者按: 善意取得制度是物权法项下的一种所有权变动制度,所规制的是非物权法定的变动方式,适用民法总则和物权法调整,同时属于民事程序,适用民事诉讼法。如果您在阅读后,有处理该类问题的需要或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大律师网。
(编者:灰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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