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假期间薪资如何发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相关条款,女职工在哺乳期内享受每天1小时的哺乳时间直至婴儿满一周岁,且此时间段计入劳动时间。对于哺乳假期间的工资发放,女职工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工资待遇,即单位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
具体而言,如果女职工在哺乳期间提供了正常劳动,那么她应当获得全额工资;若因哺乳时间需要而未能提供全天或全周的正常劳动,但已提供的劳动部分,应当按照实际工作时间支付工资,未提供劳动的时间不应扣减工资。换言之,女职工在哺乳假期间享有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权益。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2.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日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日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为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视同提供正常劳动。
在职期间能否分段申请哺乳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哺乳假是为了保护女职工在生育后能够有足够的时间对新生儿进行母乳喂养而设立的。对于在职期间能否分段申请哺乳假的问题,答案是肯定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规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为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视同正常劳动时间。”
进一步地,哺乳假可以根据女职工的实际需要和工作安排来灵活调整,既可以连续使用,也可以分段使用,但总时长应符合法律规定。例如,若每日享有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可根据自身及婴儿的需求,选择一次性休完或分多次休完。
引用法条:
1.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第九条;
2. 部分地方性法规如《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第十四条也对此进行了明确:“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期间,其哺乳时间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哺乳时间可以一次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但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具体适用时还需结合当地具体规定。
在职女职工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与单位协商,采取分段申请哺乳假的方式,只要累计休假天数不违反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规定即可。
女职工在哺乳假期间应继续获得与正常工作时间对应的全额工资待遇,以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任何违反上述规定的用人单位,都将面临法律的追责。企业和员工双方都应充分理解和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共同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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