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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交强险上路罚多少钱扣几分?

来源:头条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6-10-10 浏览:
导读:很多车主不清楚交强险脱保上路会面临何种处罚,常常混淆罚款标准和记分规则。不少车主听信不实说法,误以为未投保交强险会一次性记满十二分,容易产生不必要的恐慌。下面小编结合现行法律规定,讲解对应的处罚规则,厘清相关法律误区。

没有交强险上路罚多少钱扣几分?

  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没有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而上路行驶,交管部门可以依法扣留机动车,直至当事人补办交强险之后再返还车辆。

  罚款金额按照该车型交强险最低责任限额对应的基础保费的二倍进行计算,不同车型基础保费不同,最终罚款数额随车型发生变化。该项违法行为本身不直接产生记分,仅单独作出扣车与双倍保费罚款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依照前款缴纳的罚款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车辆在没有交强险的状态下上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原本由交强险承担的赔偿金额,全部需要由车辆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自行承担,会大幅加重事故赔偿的经济压力。

没有交强险上路罚多少钱扣几分?

没有交强险上路扣12分吗?

  单纯因为没有交强险上路行驶,不会一次性扣12分。现行记分管理办法当中,记12分的违法情形并不包含未投保交强险这一项,很多车主产生误解,是把多项违法合并处罚的结果单独拆分看待。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三)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四)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的;

  (五)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七)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

  只有驾驶人同时存在酒驾或者使用伪造号牌等其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才会被记12分,不能将其他违法的记分结果归属于未投保交强险。车主应当按期续保交强险,避免车辆脱保上路,防止被扣车罚款以及事故带来的巨额赔偿风险。

  综上所述,未投保交强险上路会被扣留车辆,并处两倍基础保费的罚款,单纯此项违法行为不会扣12分。车主需要按时完成交强险续保,避免车辆脱保,减少行政处罚与交通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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