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同居析产案子需要多少时间?同居的财产范围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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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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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现在很多男女以夫妻名义同居,但也领结婚证。这种同居在很大程度上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在同居的情况下,就会涉及到同居和分工的问题。那么同居析产案子需要多少时间?同居的财产范围有哪些?下面深圳同居析产纠纷律师带我们了解相关知识。
一、同居析产案子需要多少时间?
个人财产:个人拥有的财产一般属于所有者。
公共属性:
1.可分割的财产,应当按照各自的财产份额分割;不宜分割的财产,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归一方所有,共有财产的一方应当按照其在财产中的份额折价补偿另一方。
2.对当年非生产性的养殖、养殖业,从有利于生产经营发展的考虑,给予一方合理的分成或折价,获利者补偿另一方应得的份额。
3.双方共同投资与他人合伙经营的企业或商铺,双方就合伙投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或视经营情况,对一方给予优惠,业主对另一方的份额予以补偿。
4.平等分享共同债权;平等偿还债务。但是,共同债权债务份额不对等的,按照份额享有和承担。对连带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同居的财产范围有哪些?
一般来说,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用于清偿债务的财产。因此,同居分析的财产范围主要包括:
1.工资和奖金;
2.生产经营收入;
3.知识产权收入;
4.因继承或赠与而取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有的财产。
双方共同财产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第一,必须是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同居前一方取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后一方取得的财产,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取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同财产。二是依法必须由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当然不是双方共同所有。合法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对方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因为同居关系自始无效,所以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是不同的。根据《民法》第十二条的规定,非法同居的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比如双方没有第20条规定的互相扶养的义务和第24条规定的互相继承的权利。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照顾第三人无过错的原则,对夫妻非法同居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