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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涉黑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律师告诉你涉黑犯罪会没收家产吗

大律师网整理 时间:2022-06-20 浏览:
导读:涉黑的行为是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法律规定的,而其行为一旦达到了刑事立案标准的,就是需要按照相关的刑法及司法解释规定来量刑。那么今天就跟郑州涉黑刑事案件辩护律师一起来看看涉黑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涉黑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恶势力会没收家产吗

  并不是黑社会成员所有的财产都应当被查处没收的。只有在有证据证明成员的财产是来源于黑社会活动的收入才能够没收。所以程序当然就是寻找证据证明财产的来源是否具是犯罪所得。没办法证明非犯罪所得的不得没收。

  当然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法院可能会先满贯财产。在判决生效之后上缴国库。

恶势力犯罪集团的定义

  恶势力团伙犯罪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刑事政策概念。“恶势力”团伙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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