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同城律师 >> 南宁涉黑犯罪辩护律师

南宁涉黑服刑人员不交罚金能减刑吗?律师告诉你涉黑犯罪罚金的适用方式有哪些

大律师网整理 时间:2022-07-31 浏览:
导读:唐山黑恶势力犯罪全国沸沸扬扬,涉黑恶犯罪还是被百姓深恶痛绝,生怕发生到自己这里,那么南宁涉黑服刑人员不交罚金能减刑吗?涉黑犯罪减刑的程序是怎样的?涉黑犯罪罚金的适用方式有哪些?南宁刑事律师为您一一解答,解决您的后顾之忧

南宁涉黑服刑人员不交罚金能减刑吗

  不交罚金,会直接影响法院的判决。

  罚金属于刑罚,必须履行。有履行能力不交罚金的,减刑从严把握。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判处的罚金,一般是在判决没有正式宣判前就要求缴纳的。

  但是根据我国刑法中减刑的条件来看,如果确实无能力缴纳罚金的,对于减刑却不会产生影响。

  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说明减刑的适用对象,只有刑罚种类的限制,而没有刑期长短和犯罪性质的限制。只要是被判处上述四种刑罚之一的犯罪分子,无论其犯罪行为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是重罪还是轻罪,是危害国家安全罪还是其他刑事犯罪,如果具备了法定的减刑条件,都可以减刑。

涉黑犯罪罚金的适用方式有哪些

  1、单科式

  刑法规定的单科罚金主要适用于单位犯罪。例如,刑法第387条规定的单位受贿罪和第393条规定的单位行贿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在这种情况下,罚金只能单独适用。

  2、选科式

  在罚金单独适用的情况下,刑法规定罚金与其他刑种并列,可供选择适用。例如:根据刑法第275条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在这种情况下,罚金作为一种选择的法定刑,只有单独适用,不能附加适用。

  3、并科式

  在罚金附加适用的情况下,明确规定判处自由刑时,必须同时并处罚金。例如,刑法第326条规定的倒卖文物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这里,罚金只能附加适用,不能单独适用。

  4、复合式

  复合式是指罚金的单处与并处同时规定在一个法条之内,以供选择适用。例如,刑法第216条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在这种情况下,罚金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单独适用,究竟是并处还是单处根据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的情节轻重确定。

涉黑犯罪减刑的程序是怎样的

  1、在监狱罪犯提请的减刑、假释,由全体警察集体评议,提出减刑建议,报送到狱政管理部门进行审查。

  2、狱政管理部门审查之后,出示审查意见,并提交到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评审。

  3、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经评审后,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并告知复核结果。

  4、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和公示程序后,将拟提请减刑、假释的建议和评审报告,报请监狱长办公会审议决定。

  5、监狱长在《罪犯减刑(假释)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加盖监狱公章,一般由人民法院直接宣告。

南宁同城律师热门标签
南宁故意杀人案律师 南宁犯罪辩护律师 南宁刑事诉讼专业律师 南宁过失致人重伤罪律师 南宁强奸案辩护律师 南宁刑事诉讼开庭律师 南宁减刑缓刑无罪律师 南宁性犯罪律师 南宁南宁故意伤害犯罪律师 南宁专业贩毒被抓找律师 南宁集资犯罪律师 南宁刑案律师 南宁虚假破产罪律师 南宁二审再诉律师 南宁骗取贷款罪无罪律师 南宁海关走私刑事律师 南宁高利贷诈骗案律师 南宁权威的刑事律师 南宁未成年人犯罪辩护律师 南宁无罪辩护律师

遇到法律问题,上大律师网在线咨询律师!快速提问,分分钟帮你解答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