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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涉黑犯罪的定罪处罚标准是怎样的?律师解答故意伤害罪属于涉黑涉恶犯罪吗

大律师网整理 时间:2022-08-19 浏览:
导读:目前理论界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特征的界定往往停留在司法或立法解释的层面,未及本质。而笔者认为:准确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关键在于确切把握该组织的外在表象和内在本质;在此理论基础上,南宁涉黑犯罪辩护律师对司法实务中遇到的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时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探讨。

涉黑犯罪的定罪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涉黑犯罪的定罪处罚标准是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一般对组织者、领导者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到七年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故意伤害罪属于涉黑涉恶犯罪吗

  故意伤害罪一般不属于涉黑涉恶犯罪,但施害人为黑社会组织成员的,属于涉黑涉恶犯罪。不属于涉黑的以故意伤害罪量刑,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属于涉黑的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量刑,根据涉黑情节的轻重予以刑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九十四条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涉黑犯罪如何减刑

  涉黑犯罪应这样减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涉黑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法定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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