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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更新时间:2026-09-07

缺陷责任期和质保期的区别

缺陷责任期是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通常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两年。质量保修期则是承包人履行法定保修义务的期限,根据工程部位不同从两年到合理使用年限不等。缺陷责任期届满后发包人应返还质保金,但承包人的保修义务在保修期内继续存续,两者在法律性质和功能上存在本质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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