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级别:修改、废止的决定
颁布单位: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2年05月25日
施行日期:2022年05月25日
有效性:有效
平台更新:2026年06月16日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陕西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办法》的决定
(2022年5月25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
废止《陕西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2002年9月29日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2004年8月3日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正 2012年11月29日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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