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28
1. 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核心在于行为人通过欺骗手段使被害人自愿交付财物。
2. 侵占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关键在于行为人已经合法持有或管理他人的财物,然后非法占有。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参与非法集资的普通群众如果明知或者应知其行为属于非法集资而参与其中,可能构成刑法上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的共犯。如果仅仅是投资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参与非法集资,一般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仍需依法退还所获取的利息、回报等违法所得。
1. 如果是非法集资活动的组织者或发起人,将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如《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的集资诈骗罪等。
2. 对于积极参与并从中获取高额回报的普通群众,如果存在明显的主观故意和违法行为,也可能被视为犯罪的共犯处理。
3. 若是普通投资者,虽无主观恶意,但获取的收益属于非法所得,依据《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应当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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