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居住权可以出租吗?
福州居住权可以出租吗?
4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居住权不可以出租。<br>《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br>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br>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br><b>法律依据</b>《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第三百七十条、第三百六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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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于 2021.02.24 16:44
遗产继承 1位律师回答
离婚协议中注明对该套房屋女儿和我有居住权,没有去房管局登记, 产权人男方背着我去抵押 ,还不上利息。 我和女儿还可以住吗? 会被强制执行吗?因为我和女儿都是无房
拆迁安置 4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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