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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撤销权的行使?

    河南-郑州刑事诉讼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1-03-04 15:28

    撤销权的行使?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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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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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 郑州 解答问题:9035条

      所谓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依其单方意思表示,使合同等法律行为溯及既往地消灭的权利。关于撤销权的性质,学者一般意见均认为属于形成权,即依权利一方的意思表示,可产生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可撤销合同一旦被撤销即发生溯及力,使合同自始不发生效力。

      可撤销合同中行使撤销权时,应当遵循下列规则:

      1、行使撤销权的主体要合格法律规定撤销权的目的,是保护因合同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而在利益上受到损害的一方当事人,所以,行使撤销权的主体应是错误或瑕疵意思表示的一方当事人,即重大误解方(一方为主,有时也可是双方)、因显失公平的合同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方,被欺诈、被胁迫、处于危难中的一方。

      2、行使撤销权的客体要合法

      3、行使撤销权的方式要适当。

      4、行使撤销权须在法定期间内行使。
      参考答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撤销权的消灭】

      回复于 2021.03.04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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