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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置权、抵押权、质权,三者顺序是怎样的??

    山东-青岛刑事诉讼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1-03-05 17:19

    留置权、抵押权、质权,三者顺序是怎样的??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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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 青岛 解答问题:5922条

      如果同一个动产上设立了抵押权、质权(抵押权与质权皆有又或者二有一)以及留置权,则不论设立时间先后,留置权人可优先受偿。另外,抵押权与质权同时存在时,清偿顺序是:

      1.质权有效设立、抵押权办理了抵押登记的,按照公示先后确定清偿顺序;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2.质权有效设立,抵押权未办理抵押登记的,质权优先于抵押权;

      3.质权未有效设立,抵押权未办理抵押登记的,因此时抵押权已经有效设立,故抵押权优先受偿。
      参考答案:《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六条 【留置权、抵押权与质权竞合时的顺位原则】

      回复于 2021.03.05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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