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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权、抵押权和留置权的区别是什么

    河南-濮阳抵押担保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1-03-06 19:13

    质权、抵押权和留置权的区别是什么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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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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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 濮阳 解答问题:6020条

      一、相同之处,三者都是担保措施;都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和承担担保责任;

      二、不同之处,抵押权引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1、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如某人向银行申请贷款,并以自己的住房作抵押,这时银行即为抵押权人。

      2、质权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协商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移转债务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的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也叫“质押”。

      3、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回复于 2021.05.26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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