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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借款利息不得预先扣除(抽头或砍头息)?

    福建-厦门刑事诉讼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1-03-09 17:45

    为什么借款利息不得预先扣除(抽头或砍头息)?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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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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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 厦门 解答问题:7275条

      在现实生活中,借款先扣除利息的做法大量存在,但根据相关规定,借款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否则,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合同法》第200条 【利息的预先扣除】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民间借贷新司解》第二十七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br><a href="https://www.maxlaw.cn/z/20210309/1000743131670.shtml" target="_blank" > 参考答案:《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利息不得预先扣除】 </a>

      回复于 2021.03.09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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