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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请问没有收到卖方房屋入住通知书,造成买方没有按期收房,这种情况,卖方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辽宁-大连遗产继承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1-03-18 19:00

    您好!请问没有收到卖方房屋入住通知书,造成买方没有按期收房,这种情况,卖方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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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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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 大连 解答问题:5790条

      买方可以凭买卖合同起诉卖家维权,胜诉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登记的事实。
      </p>

      <b>法律依据</b>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五条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合法建造房屋、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房屋所有权,权利人转让该房屋所有权或者以该房屋设定抵押权时,应当将房屋登记到权利人名下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者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登记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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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于 2021.03.19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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