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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一名独生女,2019年底出嫁;但村里以“出嫁女”为由从2020年1月1日起取消我所有的福利;我去村理论未果

    广东-惠州私人律师人气( 回答(2)发表于:2021-03-20 13:36

    我是一名独生女,2019年底出嫁;但村里以“出嫁女”为由从2020年1月1日起取消我所有的福利;我去村理论未果,去信访也未果;再去当地法院立案起诉,但法院要我先到政府部门开具“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证明,才能立案起诉;然后我去政府办理,但对方以“不知道有这样的证明”为由、也以“无权干涉村务事”为由不予以办理。我想请律师,但不知道怎么才能请到合适的?费用多少?能胜诉么?谢谢!

    1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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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 惠州 解答问题:6041条

      土地确权共有人重要。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后出生、合法收养等农户新增人口,依据法定户籍登记资料,依法办理农户家庭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变更登记手续。<br>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应以二轮土地承包时家庭实际人口为基础,已死亡或户口迁出的(如出嫁女、在校大学生、现役军人等)应在备注栏标注清楚。二轮承包到现在,承包户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家庭成员,一并作为共有人进行登记,并在备注栏标注。“与户主关系”栏按照国家规范填写,如本人、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兄弟、姐妹、其他等。
      </p>

      <b>法律依据</b>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条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br>

      回复于 2021.03.22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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