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无效的劳动合同是指什么?
长春无效的劳动合同是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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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无效的劳动合同是指由当事人签订成立而国家不予承认其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一般合同一旦依法成立,就具有法律拘束力,但是无效合同即使成立,也不具有法律拘束力,不发生履行效力。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情形包括三类:一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是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回复于 2021.03.25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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