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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我送货到地点后,买方不付款,,把货骗卸车后,一直不付款。

    江苏-徐州调解谈判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1-04-08 23:52

    你好!我送货到地点后,买方不付款,,把货骗卸车后,一直不付款。我起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后,买方还一直不付款。我申请执行,法院说连系不到买方,这样就完了,请问我该怎么办。现在买方一直在做生意,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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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 徐州 解答问题:9825条

      第一、诉讼时效是指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期间,超过该期间的,应当履行义务一方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第二、民法总则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为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二十年。第三、打个比方:买卖合同纠纷中,买方收货后不向卖方支付货款,那卖方最迟应当何时向买方要求支付货款呢买方提出不支付货款的抗辩才不会被法院支持,即卖方要求买方支付货款的诉讼时效期间是多久。1、在买卖双方约定了付款时间的情况下,则诉讼时效期间从约定之日起计算3年,在此3年内卖方都可要求买方支付货款,若无其他特殊情况,法院会支持卖方的请求;若超过3年卖方才向法院请求买方支付货款,则需要分情况看是否超过诉讼时效。2、在买卖双方没有约定付款时间的情况下,卖方可随时要求买方支付货款,从卖方要求买方支付货款之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过了3年卖方未要求买方支付,则卖方失去了胜诉权,即若买方提出不支付货款的抗辩就会被法院支持。当然诉讼时效还会中止、中断、不得预先放弃等,在本问题中何律师就先解答这么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九条

      回复于 2021.04.09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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