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首页>> 法律咨询>> 咨询详情

    想问问关于放弃继承权的问题

    湖南-湘潭遗产继承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1-04-13 00:46

    想问问关于放弃继承权的问题

    1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
      湖南 湘潭 解答问题:9048条

      申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时,应当逐项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权不具有实际的法律意义。
      (3)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可以由所在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供,只要能证明其确实享有继承权即可。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根据规定,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公证,要向当事人讲明他的权利、义务及其放弃继承权将引起的法律后果,使当事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将要产生的影响有明确的认识。公证处应将上述情况记录在公证笔录上,笔录应让当事人核对并签名。
      4、对放弃继承权公证的审查和注意事项。
      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公证处应重点审查:
      (1)当事人的身份、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是否确实享有继承权;
      (2)当事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受欺诈等影响其真实意思表示的事实存在;
      (3)被继承人的死亡日期,以及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是否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的。
      公证处审查后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当事人身份属实,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没有违反法律的情况,则应依法制作并出具放弃继承权公证书。公证书自公证审批签发之日起生效。
      </p>

      <b>法律依据</b>
      《公证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


      <br>

      回复于 2021.06.22 14:00

    在线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