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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宅基地,分户怎么办理

    北京-北京房产纠纷人气( 回答(4)发表于:2021-04-23 11:33

    农村宅基地,分户怎么办理

    4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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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 北京 解答问题:5790条

      我国法律对分户了没有宅基地有以下规定:农村宅基地是具有一定的权限的,在我国主要是限于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享受农村宅基地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它是为了满足农村居民的住房要求,但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并需要经过申请。通过申请之后才可以作为宅基地使用。
      <br><b>法律依据</b>《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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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于 2021.08.03 15:39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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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 天津 解答问题:9048条

      坚决贯彻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过160平方米。<br><br>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村民可以申请宅基地:<br><br>1、因国家建设、垦区移民、灾毁等需要搬迁的;<br><br>2、实施村镇规划或旧村镇改造,必须调整搬迁的;<br><br>3、常住人口中已领取结婚证书,确需分户建房的;<br><br>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br><br>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申请宅基地:<br><br>1、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br><br>2、出卖、出租、赠与他人或者以其它形式转让宅基地上建筑物的;<br><br>3、以所有家庭人员作为一户申请并被批准后,不具备分户条件而以分户为由的;<br><br>4、其他不符合申请建房条件的。<br><br>各地可根据上述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和宅基地申请条件。
      <br><b>法律依据</b>《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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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于 2021.08.03 16:28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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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 广元 解答问题:6346条

      父子分户后可以申请新的宅基地,但要求原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法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br>申请宅基地的法定条件是:<br>(一)因国家或集体建设、移民、灾毁等需要迁建、重建的。<br>(二)实施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或旧村改造,需要调整拆迁的。<br>(三)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法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br>(四)已具备分户条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法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br>(五)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引进或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确需在农村安家落户的。<br>(六)离休、退休、退职的职工,复员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的。<br>(七)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
      <br><b>法律依据</b>《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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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于 2021.08.03 16:53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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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 北京 解答问题:5254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条件: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二)外来人口落户本村,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实施和公益事业,需要拆迁的;
      <br><b>法律依据</b>《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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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于 2021.08.03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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