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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在我哺乳期间解除劳动合同,不想给双倍的劳动经济补偿金,签了保密协议也不承认,该怎么办

    山东-泰安商业秘密人气( 回答(3)发表于:2021-06-18 22:31

    公司在我哺乳期间解除劳动合同,不想给双倍的劳动经济补偿金,签了保密协议也不承认,该怎么办

    3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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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 泰安 解答问题:42025条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该法第39条明确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有比较充分的证据证明员工在试用期确实不符合录用条件,即使是怀孕女职工,用人单位也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须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七条

      回复于 2021.06.24 14:35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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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 重庆 解答问题:7234条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劳动者双倍赔偿金: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工作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的,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八十七条

      回复于 2021.06.24 15:05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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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 桂林 解答问题:5922条

      可要求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1.06.24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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