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我个人目前病假休假中,2010年毕业参加工作,2012年2月1日进入目前单位
你好,请问我个人目前病假休假中,2010年毕业参加工作,2012年2月1日进入目前单位,工作至今,7月13日休病假,那么请问最长可以休病假多久,休假期间工资如何结算,谢谢!
3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公务员法》没有对公务员病假做明确的规定。但是对公务员的福利待遇以及对公务员的辞退有明确规定。国家对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休假的规定:(一)参加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年休假期为3天。(二)参加工作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7天;(三)参加工作时间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10天;(四)参加工作时间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15天;(五)参加工作时间满3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期为20天。上述人员在参加工作时间满规定年限后,从次年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假期。年休假假期应当年用完,不得跨年度使用。(六)个人的年休假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段安排。遇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可以顺延相应的假期期限。(七)病事假可先用年休假抵扣,全数抵扣后再按病事假规定扣减工资、奖金待遇。(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1、上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2、当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3、当年病假累计超过30天;4、当年病假、事假累计相加超过40天。如当年享受了年休假以后,其病、事假假期超过了本条第2、3、4款其中一款规定的,则其不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九)年休假待遇符合休假条件的工作人员在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受影响。另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机关事业单位伤病残人员,不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经医院证明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所在单位批准修养的,其病假期间的工资发放比例为:工作人员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病假超过2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资照发;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工作人员在病休假期间,继续享受所在单位的生活福利。工作人员病假超过6个月以上的时间不计算连续工龄。病休人员要求恢复工作的,需出具医院关于病愈的证明。恢复工作后,因工作过于劳累旧病复发,或另患其他疾病需要继续休养的,其病假时间可以重新计算,否则其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
<br><b>法律依据</b>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暂行规定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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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于 2021.08.13 15:32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不是。病假与带薪休假是两个不同的概念。<br>病假是职工为治疗疾病而必须休息治疗的医疗期。<br>《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br>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br>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br>(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br>(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br>(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br>(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br>(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br>而带薪休假是指用人单位必须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给予职工的休息日。
<br><b>法律依据</b>《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二条、第三条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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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于 2021.08.13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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