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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伤残鉴定费用应由谁承担?

发布时间:2024-01-27 21:35:40 浏览:0
  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医疗伤残鉴定费用的承担问题常常引起关注。该费用的承担主体主要取决于鉴定结果以及责任归属。

医疗伤残鉴定费用应由谁承担?

在医疗纠纷中,若经鉴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并需对患者的伤残承担责任,则依据《侵权责任法》第64条的规定,鉴定费用应由医疗机构承担。这是因为在侵权行为成立且需要赔偿损失的情况下,鉴定费用属于因维权而产生的合理必要支出,理应计入赔偿范围。

另一方面,如果经过鉴定,医疗机构不存在过错或患者的伤残与医疗行为无关,那么按照公平原则和“谁主张,谁举证”的诉讼规则,患者作为提出鉴定申请的一方,可能需要自行承担鉴定费用。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64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90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医疗过错鉴定产生的费用由谁买单?

在医疗纠纷中,涉及到医疗过错鉴定的费用承担问题,我国法律规定遵循“谁申请、谁预付;败诉方最终承担”的原则。首先,在启动医疗过错鉴定程序时,通常是由提出申请的一方(往往是患者或其家属)先行垫付鉴定费用。这并不意味着该费用始终由申请方承担。

根据诉讼结果,如果医疗机构被认定存在医疗过错并应承担责任,则依据《侵权责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对包括医疗过错鉴定费在内的合理损失进行赔偿。因此,若患者一方胜诉,之前垫付的鉴定费用将由医疗机构承担。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定:“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出具鉴定意见,并且对鉴定意见负责。鉴定费用由申请人预付。败诉方应当赔偿胜诉方因调查、取证和鉴定等支出的合理费用。”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3. 虽然以上法规未直接明确提及医疗过错鉴定费用的承担,但在实际司法实践中,法院会参照上述规定及公平公正原则,判决由败诉方承担包括鉴定费在内的必要费用。而在医疗纠纷中,若医疗机构败诉,其作为赔偿义务人理应承担医疗过错鉴定产生的费用。

医疗伤残鉴定费用的承担主体主要是根据鉴定结果及法律责任的归属来确定。因此,在涉及此类纠纷时,建议双方遵循法律规定,积极举证,理性对待鉴定结果,并在法院的主持下妥善解决费用承担问题。同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可以更有效地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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