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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案例

更新时间2021-04-09 更新21篇文章 被阅读0

本栏目主要介绍诈骗罪的案例相关法律知识,什么是诈骗罪?诈骗罪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藏真相的办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一种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本法对贷款诈骗罪另有规定。诈骗罪的基本构造是: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让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然后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最后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那么,想看更多的诈骗罪的典型案例分析吗,请关注阅读大律师网法律常识频道,学习法律知识。

    诈骗未遂如何定罪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诈骗罪是一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对于诈骗未遂的情形,《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意味着,即使诈骗行为未达到目的,只要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诈骗行为,并且该行为具备了诈骗罪的基本构成要件,就构成了诈骗未遂罪。在具体案件中,法院会综合考虑诈骗的手段、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行为人是否具有悔罪表现等因素,来决定具体的量刑。特别是对于诈骗数额较大但未遂的情况,法律给予了从轻或减轻处罚的空间,体现了刑法中罪 ...... 【 浏览全文 】

    诈骗罪中教唆者法律责任?1. 共犯身份确认:在诈骗罪中,教唆者通过语言、文字、行为等方式,故意引诱、鼓动他人产生诈骗意图或者实施诈骗行为,构成了对诈骗犯罪的直接推动和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属于共同犯罪教唆者在诈骗罪中被视为共犯,与实行犯具有同等的刑事责任。2. 刑事责任承担:根据刑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具体到诈骗罪中,教唆者的法律责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主从犯认定:如果教唆者在诈骗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如策划整个诈骗方案、提供关键信息或资源、对诈骗结果有决定性影响等,应认定为主犯,依法 ...... 【 浏览全文 】

    共犯在诈骗罪中的地位如何确定?1. 主犯:在诈骗犯罪中,主犯是指组织、策划、指挥诈骗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员。他们通常对诈骗行为的整体规划、目标选择、方法设计、分工安排等方面起到主导作用。根据《刑法》第二十六条,主犯应当对全部诈骗犯罪事实承担刑事责任,并按照其所参与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其量刑一般较重,体现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2. 从犯:从犯是指在诈骗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共犯。他们可能协助主犯实施诈骗行为,如提供虚假信息、转移赃款、制造假象等,但不处于核心决策或指挥地位。依据《刑法》第二十七条,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具体量刑应考虑其在犯罪中的实际作用大小、主观 ...... 【 浏览全文 】

    网络诈骗中跨国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是什么?1. 冲突法原则: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规定,对于网络诈骗这种侵权行为,一般以侵权行为地法为准,即实施诈骗行为的服务器所在地法、被害人遭受损害的结果发生地法等可能被优先考虑。但若涉及刑事法律适用,则主要看犯罪嫌疑人的国籍、犯罪行为的主要部分发生地等因素。2. 国际合作条约与协定:对于跨国网络诈骗案件,我国积极参与并遵守《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等相关国际公约,通过国际合作进行侦查取证、引渡罪犯等,并在具体案件中参照适用相关国际条约中关于法律适用的规定。3. 司法协助与互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国际司法协助协定,我国司法机关可以与外 ...... 【 浏览全文 】

    非法集资判刑后钱还会退给老百姓吗?  因非法集资被判刑后能否要回这笔钱,要看行为人的具体行为和涉及的罪名。对非法集资的,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通过追缴违法所得返还被害人资金。对于集资诈骗,应当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并通过追缴违法所得挽回受害人的损失。但非法集资活动涉及的资金,应当通过追缴违法所得予以追缴,而不是由行为人自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非法集资】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 ...... 【 浏览全文 】

    网络诈骗金额多少可以立案?  如果网络诈骗金额超过一定数额,通常法院会受理相应的案件。具体金额标准因国家和地区而异。在中国,法院会受理5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网络诈骗案件,但在实际应用中,法院可能会根据案情和证据的丰富程度作出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网络诈骗2万要被关多久?  诈骗2万元属于数额 ...... 【 浏览全文 】

    非法集资判刑后还能要回钱吗?  非法集资判刑后,能否要回钱取决于行为人的具体行为和所涉及的罪名。对于非法集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并通过追缴违法所得等方式退还受害人的资金。对于集资诈骗行为,则应当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并通过追缴违法所得等方式挽回受害人的损失。但是,对于非法集资行为所涉及的资金,应当通过追缴违法所得等方式予以追缴,而不是由行为人自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非法集资】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 浏览全文 】

    融资被骗怎么解决1、首先还是保存交易证据。在融资过程中被骗的情况很多,骗子的手法也不是一样的,但无论如何都要将你自己被骗的证据固定下来。比如说给骗子打了多少钱,通过什么途径打款的,这样一方面自己心中有数,另一方面也为日后的维权找到依据。2、找融资机构协商。如果融资机构还在运营,事情也就好办的多,暂时可以不采取报案的方式,而是先找融资机构协商,让其退款赔偿自己的损失,否则将通过网络和新闻媒体对其曝光,如果还不行就以报案相威胁。3、向其主管部门反映。如果融资机构还有主管部门,在维权的时候就更好一点了。可以向融资机构的主管部门反映,投诉融资机构的诈骗行为,要求他们及时退款。当然,在现实生活中这种情况出现 ...... 【 浏览全文 】

    典型案例目录 一、陈文辉等7人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二、杜天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三、陈明慧等7人诈骗案四、李时权等69人诈骗案五、陈杰等9人诈骗案六、黄国良等9人诈骗案七、童敬侠等7人诈骗案八、朱涛等人诈骗案九、邵庭雄诈骗案十、杨学巍诈骗案典型案例 一、陈文辉等7人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一)基本案情2015年11月至2016年8月,被告人陈文辉、黄进春、陈宝生、郑金锋、熊超、郑贤聪、陈福地等人交叉结伙,通过网络购买学生信息和公民购房信息,分别在江西省九江市、新余市、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海南省海口市等地租赁房屋作为诈骗场所,分别冒充教育局、财政局、房产局的工作人员,以发放贫困学生助学金、购房补贴为名,将高考学生 ...... 【 浏览全文 】

    典型案例目录 一、陈文辉等7人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二、杜天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三、陈明慧等7人诈骗案四、李时权等69人诈骗案五、陈杰等9人诈骗案六、黄国良等9人诈骗案七、童敬侠等7人诈骗案八、朱涛等人诈骗案九、邵庭雄诈骗案十、杨学巍诈骗案典型案例 一、陈文辉等7人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一)基本案情2015年11月至2016年8月,被告人陈文辉、黄进春、陈宝生、郑金锋、熊超、郑贤聪、陈福地等人交叉结伙,通过网络购买学生信息和公民购房信息,分别在江西省九江市、新余市、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海南省海口市等地租赁房屋作为诈骗场所,分别冒充教育局、财政局、房产局的工作人员,以发放贫困学生助学金、购房补贴为名,将高考学生 ...... 【 浏览全文 】

    典型案例目录 一、陈文辉等7人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二、杜天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三、陈明慧等7人诈骗案四、李时权等69人诈骗案五、陈杰等9人诈骗案六、黄国良等9人诈骗案七、童敬侠等7人诈骗案八、朱涛等人诈骗案九、邵庭雄诈骗案十、杨学巍诈骗案典型案例 一、陈文辉等7人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一)基本案情2015年11月至2016年8月,被告人陈文辉、黄进春、陈宝生、郑金锋、熊超、郑贤聪、陈福地等人交叉结伙,通过网络购买学生信息和公民购房信息,分别在江西省九江市、新余市、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海南省海口市等地租赁房屋作为诈骗场所,分别冒充教育局、财政局、房产局的工作人员,以发放贫困学生助学金、购房补贴为名,将高考学生 ...... 【 浏览全文 】

    典型案例目录一、陈文辉等7人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二、杜天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三、陈明慧等7人诈骗案四、李时权等69人诈骗案五、陈杰等9人诈骗案六、黄国良等9人诈骗案七、童敬侠等7人诈骗案八、朱涛等人诈骗案九、邵庭雄诈骗案十、杨学巍诈骗案典型案例一、陈文辉等7人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一)基本案情2015年11月至2016年8月,被告人陈文辉、黄进春、陈宝生、郑金锋、熊超、郑贤聪、陈福地等人交叉结伙,通过网络购买学生信息和公民购房信息,分别在江西省九江市、新余市、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海南省海口市等地租赁房屋作为诈骗场所,分别冒充教育局、财政局、房产局的工作人员,以发放贫困学生助学金、购房补贴为名,将高考学生为 ...... 【 浏览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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