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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哪个地方起诉?交通事故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图片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0-11-27 浏览:
导读:当交通事故无法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可以进行民事诉讼。那么交通事故在哪个地方起诉?交通事故起诉的条件是什么呢?针对这些疑问,大律师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知识内容,一起往下阅读看看吧。

交通事故在哪个地方起诉

交通事故在哪个地方起诉?交通事故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交通事故侵权行为引起的,因此在受理交通事故案件时应当按照侵权行为确定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交通事故提起诉讼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管辖:

  一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

  二是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上述法院均有权力受理交通事故案件。

  当侵权行为发生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与原告住所地一致时,原告住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交通事故起诉的条件

交通事故在哪个地方起诉?交通事故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交通事故起诉费用多少

交通事故在哪个地方起诉?交通事故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按照起诉的数额,根据规定的比例收费。

  诉讼费用缴纳费:

  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一般是按照起诉数额的2.5%收取案件受理费,简易程序审理和调解结案的可以收取一半的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可参见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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