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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招工合同怎么签订?餐厅招工合同签订的原则是什么?

来源:图片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0-11-28 浏览:
导读:餐厅招工合同就是劳动合同的一种类型,在签订餐厅招工合同一定要多加注意。下面大律师网小编给大家整理了餐厅招工合同怎么签订?餐厅招工合同签订的原则是什么等知识内容,希望有所帮助。

餐厅招工合同怎么签订

餐厅招工合同怎么签订?餐厅招工合同签订的原则是什么?

餐厅招工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劳动报酬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元,与次月_____日前发放(预留第1月工资,在合同解除时结算)

  3、管理制度

  (1)自觉遵守店规店纪,要讲文明、讲礼貌,要积极进取,爱岗敬业。

  (2)要着店装上岗,要仪表端庄,举止大方,规范用语,文明服务,礼貌待客。

  (3)工作时间不准离岗,有事必须请假。

  (4)在工作之余发生意外伤害后果自负,夜不归宿或发生违法行为本店概不负责。

  4、卫生制度

  (1)公用餐具应每日清洗,餐具表面必须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

  (2)服务员每天要按程序、按规定和要求清理餐厅卫生,要认真细致,管理好餐厅的物品。

  5、考勤制度

  (1)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2)请假1天扣除当日全额工资,旷工1天扣除3日全额工资。

  6、奖罚条例

  (1)上班迟到、早退(每次扣除10元)

  (2)对份内的工作出现拖延、不予理采、粗心大意,造成损失者(每次扣除20元)

  (3)员工之间发生打架斗殴事件,每人扣除200元,后果自负。

  (4)对于工作突出的员工,年底给予奖励。

  7、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双方若有一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通知另一方。

  (2)如合同期未满,乙方自行解除合同,甲方将不予发放当月15天工资。

  8、其它事项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厅招工合同签订的原则是什么

餐厅招工合同怎么签订?餐厅招工合同签订的原则是什么?

  1、合法原则。劳动合同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只有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面不合法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

  2、协商一致原则。在合法的前提下,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双方“合意”的表现不能是单方意思表示的结果。

  3、合同主体地位平等原则。在劳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因为各自性质的不同而处于不平等地位,任何一方不得对他方进行胁迫或强制命令,严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横加限制或强迫命令的情况。只有真正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公正性。

  4、等价有偿原则。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作用,劳动合同是一种双务有偿合同,劳动者承担和完成用人单位分配的劳动任务,用人单位付给劳动者一定的报酬,并负责劳动者的保险金额。

餐厅招工合同签订注意什么

餐厅招工合同怎么签订?餐厅招工合同签订的原则是什么?

  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四、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五、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形外,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应当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

  六、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七、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八、职工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九、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十、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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