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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由哪个政府部门负责审批?

来源:头条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4-03-28 浏览:
导读:工伤认定的审批工作主要由各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

工伤认定由哪个政府部门负责审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引用法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工伤认定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当员工在工作中受伤或患上与工作相关的疾病时,这种情况通常被视为工伤。根据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员工在工伤认定期间,其工资应当正常发放。这是为了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同时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工伤认定过程,无需因担心收入问题而延误治疗或鉴定。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该法第73条规定,劳动者在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 《工伤保险条例》(2010年修订):其中第33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员工在工伤认定期间,应按照其正常工作时的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由用人单位负责支付,直至工伤认定和相应的治疗或康复期结束。如果员工因工伤导致工作能力下降,后续的待遇则会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进行调整。

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员工个人,如果需要进行工伤认定,都应向当地的社保行政部门提交申请,由该部门进行审批。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法律援助,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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