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2025年4月1日起厦门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通知,自2025年4月1日起,福建省最低工资标准迎来上调,此次调整覆盖全省所有区县,包括厦门市。调整后的福建省最低工资标准保留四档,其中厦门市(思明、湖里、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六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第一档,即2265元/月。这一标准相较于调整前的2030元/月,有了明显的提升。
同时,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上调。厦门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3.5元/小时,也位于第一档。
此次调整旨在响应国家“提低扩中”收入分配改革的要求,保障基层劳动者权益,并应对物价上涨等因素对劳动者生活的影响。
法律依据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局:
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现将调整后的我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以及适用范围予以公布,自2025年4月1日起执行。
最低工资不是扣除社保之后的工资。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这个标准是在未扣除社会保险费等法定应扣除款项前确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以上是关于“2025厦门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了吗?”的内容,大律师网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大律师网的在线律师。
大律师网合作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