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国际贸易合同的主要条款是什么?国际贸易合同有什么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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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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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国际贸易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数量、包装、价格、保险、付款方式、不可抗力、仲裁救济、违约金、商品检验、法律适用等条款。国际贸易合同是国际性的,标的物是货物,从一国运输到另一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贸易经济的发展。那么国际贸易合同的主要条款是什么?国际贸易合同有什么特点?接下来嘉兴贸易合同纠纷律师将为您一一解答相关内容。
一、国际贸易合同的主要条款是什么?

(一)数量条款。本条款仅包括交货数量和测量方法。在制定数量条款时,应明确规定计量单位和度量衡。特别是在农副产品贸易中,由于这些商品的计量不易准确,为避免纠纷,应在合同中对交货数量规定一个机动范围,即“多装少装条款”。
(二)包装条款。根据该公约第35条,卖方交付的货物必须符合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和规格,并且必须以类似货物的通用方式包装和装箱。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没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同类货物的通用方式进行包装和装箱。如果没有这种一般方式,则包装和装箱应以足以保存和保护货物的方式进行。否则将被视为与合同不符。同时,包装条款中应明确规定唛头和号码的国际惯例,并说明包装费用应由谁负担。
(三)价格条款。价格在国际货物买卖中起着突出的作用,它直接关系到买卖双方的经济利益和风险责任。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合同定价主要有三种方式:固定价格、滑动价格和固定价格。在贸易实践中,我们还应密切关注国际贸易术语的应用。
(四)保险条款。由于国际货物贸易的风险相对较高,在合同中加入保险条款是很有必要的。这与国内货物买卖合同有很大不同。在货物买卖中,应注意各种贸易术语中保险费用和保险责任的负担。
(五)付款方式。在国际销售合同中,一般规定除政府记账外,大部分货物通过银行以现金结算,而国内销售合同通常以现金或银行转账结算。该条款主要包括支付工具、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六)不可抗力条款。这是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中常用的例外条款。根据《公约》的规定,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取消和推迟履行合同而不承担责任。只有在没有不可抗力因素和当事人过错的情况下,当事人才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仲裁条款。一般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都规定,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就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我国《对外贸易法》规定,如果协商不成,我国的涉外买卖合同应提交位于北京的中国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然而,国内货物买卖合同很少采用仲裁来解决争议。
(八)适用法律的规定。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由于合同当事人来自不同的国家,需要设置准据法条款来规定准据法,以防止发生争议时合同解释和争议解决的法律失效。一般来说,国际上根据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确定,但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也受到最密切联系原则和公共秩序保留原则的限制。《公约》中当事人意思自治权利的适用范围更加完整和广泛。但是,国内的货物买卖合同一般受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的调整,因此很少设立该条款。因此,无论在法律上还是在实践中,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与国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还是有所区别的。我国《合同法》应充分借鉴公约,特别是国际贸易中的一些做法,完善合同条款的设立。
(九)违约金条款。处罚条款第一不能省略,第二要全面,第三幅度可以高,但不能太高。因为太高了,条款无效,等于让裁判法院自己裁决。
(十)商品检验条款。商检证书是买卖双方结算、计算关税、判断是非、处理索赔的依据。合同检验标准、检验期限、凭密封文件检验或凭现状检验,以及对标的物的质量和数量提出异议和答复的期限都应明确规定,以免进口商拖延。
(十一)合同文本及其生效条款。最好在合同中约定以哪种语言为准,尤其是买卖设备等内容复杂的合同。合同还可以约定合同生效的条件,比如定金支付后生效的优惠条款。
二、国际贸易合同有什么特点?
(一)国际性
也就是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当事人的营业地在不同的国家,而不管合同当事人的国籍如何。如果当事人的营业地在不同的国家,他们签订的合同就是“国际”合同;相反,该合同被称为“国内”合同。当事人没有营业地的,其长期居住地为“营业地”。
(二)合同的标的物是货物。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货物,即有形财产,而不是股票、债券、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其他财产,也不包括不动产和劳务的交易。
(三)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货物必须从一国运往另一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可以在不同的国家完成,也可以在一个国家完成。但是,在履行合同时,卖方交付的货物必须运到另一个国家,在其他国家交货。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具有涉外因素,调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涉及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适用的国际贸易公约或国际贸易惯例。
(四)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具有涉外因素,被认为与一个以上国家有重要联系。所以在法律的适用上,各国法律的规定和国内合同的规定是不一样的。总而言之,适用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有三种:国内法;国际贸易惯例;国际条约。
三、国际贸易合同的作用?
首先,国际贸易合同是各国从事进出口业务的企业进行货物贸易的最基本手段。这种合同不仅关系到合同当事人的利益,也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和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因此,国际贸易合同起着重要的作用。其次,国际贸易合同明确规定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是联系双方的纽带,对双方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否则就是违约,即毁约。当违约造成损失或损害时,受害方可依据相关适用法律提出索赔,违约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如果一方因客观原因需要修改合同的某些条款或终止合同,必须要求对方确认。如果对方不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除非请求方证明有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否则,提交方仍需履行原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