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同城律师 >> 南宁骗取贷款罪无罪律师

南宁贷款诈骗罪无罪的情形有哪些?律师解答贷款诈骗罪要判多少年?

大律师网整理 时间:2022-07-15 浏览:
导读: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不管是宣告无罪还是判决无罪,都是经过立案的,并且也是经过公安机关进行调查,最后得出的结果,是有法律意义的。那么对于贷款诈骗罪无罪的情形有哪些?下面就让南宁骗取贷款罪无罪律师为大家带来的贷款诈骗罪无罪的情形有哪些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贷款诈骗罪无罪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一百九十五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贷款诈骗罪要判多少年?

  《刑法》第193条规定,犯贷款诈骗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贷款诈骗的犯罪构成是怎样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金融机构对贷款所有权。

  在犯罪的客观方面,行为人为骗取金融机构的贷款而实施了下列行为之一的即构成本罪:

  (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

  (2)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

  (3)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

  (4)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

  (5)使用其他诈骗方法足以使金融机构信以为真而作出错误贷款的行为,此项规定为涵盖性条款,凡是属于足以使金融机构信以为真而作出错误贷款的诈骗方法均是。数额较大是本罪的必各要件。

南宁同城律师热门标签
南宁故意杀人案律师 南宁犯罪辩护律师 南宁刑事诉讼专业律师 南宁过失致人重伤罪律师 南宁强奸案辩护律师 南宁刑事诉讼开庭律师 南宁减刑缓刑无罪律师 南宁性犯罪律师 南宁南宁故意伤害犯罪律师 南宁专业贩毒被抓找律师 南宁集资犯罪律师 南宁刑案律师 南宁虚假破产罪律师 南宁二审再诉律师 南宁骗取贷款罪无罪律师 南宁海关走私刑事律师 南宁高利贷诈骗案律师 南宁权威的刑事律师 南宁未成年人犯罪辩护律师 南宁无罪辩护律师

遇到法律问题,上大律师网在线咨询律师!快速提问,分分钟帮你解答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