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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律师解答新刑法贪污罪数额是怎么要求的?构成贪污罪应具备哪些条件?

大律师网整理 时间:2022-08-02 浏览:
导读:贪污罪会根据贪污金额的大小进行定罪,数额不同罪名轻重不同,如果贪污数额巨大,最高可判处死刑,领导们还是要清廉自律,那么南宁律师解答新刑法贪污罪数额是怎么要求的?构成贪污罪应具备哪些条件?南宁贪污罪律师为您详细解答

新刑法贪污罪数额是怎么要求的

  新刑法对贪污罪数额的要求是: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认定为“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认定为“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第二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三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构成贪污罪应具备哪些条件

  构成贪污罪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2、侵犯的是公共财物。3、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故意。4、行为上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构成贪污罪是怎么处罚的

  对犯贪污罪的行为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1、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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