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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侵犯商业秘密罪如何定罪量刑?律师解答哪些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大律师网整理 时间:2022-08-03 浏览:
导读:俗话说商场如战场,市场经济就是赢家通吃,失败什么都没有还可能欠一屁股债务,所以商业秘密显得尤为重要,国家特地设立侵犯商业秘密罪这一罪名,那么侵犯商业秘密罪如何定罪量刑?哪些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南宁侵犯商业秘密罪律师为您详细解读

侵犯商业秘密罪如何定罪量刑?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定罪: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的行为,应当以侵犯商业秘密罪来定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量刑: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处罚金。侵犯商业秘密罪如何定罪量刑?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哪些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下列的行为构成商业秘密侵犯:1、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3、违反保密义务;4、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哪些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四)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指什么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意思表示为:行为人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指什么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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