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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可以公开审理强奸案吗?律师解读熟人强奸案证据不足怎么办

大律师网整理 时间:2022-08-18 浏览:
导读:南宁强奸案辩护律师指出关于强奸案辩护应围绕犯罪主体、主观方面进行。强奸罪的主观方面的要件是犯罪的故意,即行为人在明知自己的行为违背妇女意志而决意强行奸淫,侵犯客体强奸罪的犯罪客体是指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或者妇女性的自由权利等辩点进行。

可以公开审理强奸案吗

  法院不可以公开审理强奸案,但是可以进行公开宣判。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对于强奸罪这种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依法不公开审理。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法院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熟人强奸案证据不足怎么办

  熟人强奸案证据不足的,检察院可以直接退回公安机关要求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或者自己侦查之后,还是认为证据不足的,应该撤销案件。如果是法院认为证据不足的,应该判决无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刑事案件中的强奸案具体如何辩护

  一般刑事案件中的强奸案的辩护应当围绕犯罪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进行。根据事实和法律,辩护人必须要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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