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诈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证据需要能够明确显示以下几点:
1. 犯罪事实:即嫌疑人进行了非法集资的行为,且资金的使用与承诺不符。
2. 犯罪主体:嫌疑人需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3. 犯罪主观意图:即嫌疑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且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4. 犯罪行为:欺诈方法的实施,如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单位和个人,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集资诈骗案件中,受害者因其财产受到诈骗而蒙受损失,属于法定的“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范畴,因此有权利参与到诉讼程序中,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追偿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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