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28
1. 订金:订金并非法定概念,它通常被视为预付款,即一种交易中的部分款项支付。如果交易成功,订金会抵扣总价;如果交易未能达成,订金一般需要退还,除非双方另有约定。订金不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效力。
2. 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定金是当事人一方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接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法律效力。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如果因卖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买方有权要求返还购房款并支付相应的利息。
具体计算方式通常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若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则应按照约定的利率标准进行计算。从买方实际支付购房款之日起至卖方实际退款之日止为计息期间,确保买方的资金权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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