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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户口本上仍是“已婚”是否影响再婚登记?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5-01-04 浏览:0
导读:市民孙先生:我是广州天河区户籍居民,但在北京工作,已经与前妻离婚且有离婚证。但是因为在外地工作一直没有时间专门去广州公安局更改户口本,因此目前户口本上的婚姻状态还是“已婚”。最近,我准备再婚,

  市民孙先生:我是广州天河区户籍居民,但在北京工作,已经与前妻离婚且有离婚证。但是因为在外地工作一直没有时间专门去广州公安局更改户口本,因此目前户口本上的婚姻状态还是“已婚”。最近,我准备再婚,预约的时间是下周。请问户口本上“已婚”是否影响我们去注册登记?是否必须在注册登记前专门跑一趟公安局把户口本上的婚姻状态改为“离婚”,但是注册完之后还要再去改为“已婚”,这样会很折腾。

  天河区民政局:根据您所说的情况,如果您在广州办理再婚手续,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常住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的请提供集体户口首页(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和本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离婚人士提供离婚证件,丧偶人士提供丧偶证件以备查)。(2)军人提供:本人的军官证(或士兵证、文职干部证、警官证、退休证、离休证等)、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部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3)当事人提交3张大1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如果您是在北京办理再婚手续,那么请咨询当地的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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